1.持《就業創業證》,并經過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2.身體
健康,具有就業能力,能夠勝任擬聘用崗位的工作任務。
3.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符合崗位條件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和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不足5年的人員。
二、用工形式
符合安置條件的人員與用人單位雙方達成意向后,由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合同期限不超過3年,距離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初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時。
三、報名方式
符合申請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請持本人身份證明于4月28日前到縣就業服務管理局901辦公室填寫申請表,由縣就業服務管理局負責向該單位推薦,直至該用人單位此次公益性崗位安置結束。
四、咨詢電話
南江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就業指導股:0827-8281709
附件:南江縣2023年第三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信息表
來源:http://www.scnj.gov.cn/ywdt/gsgg/13848366.html